鱼玄机

鱼玄机

鱼玄机,女,晚唐诗人,长安(今陕西西安)人。初名鱼幼微,字蕙兰。咸通(唐懿宗年号,860—874)中为补阙李亿妾,以李妻不能容,进长安咸宜观出家为女道士。后被京兆尹温璋以打死婢女之罪名处死。鱼玄机性聪慧,有才思,好读书,尤工诗。与李冶、薛涛、刘采春并称唐代四大女诗人。鱼玄机其诗作现存五十首,收于《全唐诗》。有《鱼玄机集》一卷。其事迹见《唐才子传》等书。

项羽

项羽

项羽(公元前232年—公元前202年),名籍,字羽,秦下相(今江苏宿迁)人,他是中国军事思想“勇战派”代表人物,与“谋战派”孙武、韩信等人齐名。秦二世元年(前209年)从叔父项梁在吴中(今江苏苏州)起义,项梁阵亡后他率军渡河救赵王歇,巨鹿之战摧毁章邯的秦军主力。秦亡后称西楚霸王。后与刘邦争夺天下,进行了四年的楚汉战争,公元前202年兵败垓下(今安徽灵壁南),突围至乌江(今安徽和县长江段西)边自刎。项羽至今为止一直被评为中国历史上最为勇猛的著名武将,称之“生当作人杰,死亦为鬼雄”。

唐庚

唐庚

唐庚,1070年~1120年在世,北宋诗人。字子西,人称鲁国先生。眉州丹棱(今属四川眉山市丹棱县)唐河乡人。哲宗绍圣(一○九四)进士(清光绪《丹棱县志》卷六),徽宗大观中为宗子博士。经宰相张商英推荐,授提举京畿常平。商英罢相,庚亦被贬,谪居惠州。后遇赦北归,复官承议郎,提举上清太平宫。后于返蜀道中病逝。

方苞

方苞

方苞(1668年5月25日—1749年9月29日),字灵皋,亦字凤九,晚年号望溪,亦号南山牧叟。汉族,江南桐城(今安徽省桐城市凤仪里)人,生于江宁府(今江苏南京六合留稼村)。桐城“桂林方氏”(亦称“县里方”或“大方”)十六世,与明末大思想家方以智同属“桂林方氏”大家族。是清代散文家,桐城派散文创始人,与姚鼐[nài]、刘大櫆合称桐城三祖。

吴当

吴当

( 1297—1361)抚州崇仁人,字伯尚。吴澄孙。幼以颖悟笃实称,长精通经史百家言。从祖父至京师,补国子生。澄卒,从之学者皆就当卒业。用荐为国子助教,预修辽金宋三史,书成,除翰林修撰,累迁翰林直学士。江南兵起,特授江西肃政廉访使,召募民兵,由浙入闽,参预镇压农民军,夺回建、抚两郡。寻以被诬解职。陈友谅据江西,欲用之,不从,乃执送江州,拘留一年。后隐居庐陵吉水。有《学言诗稿》。

宋徵舆

宋徵舆

宋徵舆(公元一六一八年至一六六七年)字直方,一字辕文,江苏华亭人。生于明神宗万历四十六年,卒于清圣祖康熙六年,年五十岁。顺治四年(公元一六四七年)进士。官至都察院左副都御史。徵舆为诸生时,与陈子龙、李雯等倡几社,以古学相砥砺,故所作以博瞻见长,《四库全书提要》云: “徵舆为诸生时,与陈子龙、李雯等以古学相砥砺,所作以博赡见长,其才气睥睨一世 ,而精练不及子龙 ,故声誉亦稍亚之云。”有《林屋文稿》十六卷,诗稿十四卷,《四库总目》传于世。

司马迁

司马迁

司马迁(前145年-不可考),字子长,夏阳(今陕西韩城南)人,一说龙门(今山西河津)人。西汉史学家、散文家。司马谈之子,任太史令,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,后任中书令。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,被后世尊称为史迁、太史公、历史之父。他以其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《史记》(原名《太史公书》)。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,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,到汉武帝元狩元年,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,是“二十五史”之首,被鲁迅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。

李斯

李斯

李斯(约前280年-前208年),秦朝丞相,河南驻马店上蔡县人,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、文学家和书法家,千古一相。李斯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;秦统一之后,李斯参与制定了秦朝的法律和完善了秦朝的制度,力排众议主张实行郡县制、废除分封制,提出并且主持了文字、车轨、货币、度量衡的统一。李斯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。李斯贡献巨大,但是害死了韩非和被赵高所逼把胡亥推上了皇位,后被赵高所害。

文徵明

文徵明

文徵明(1470年11月28日—1559年3月28日),原名壁(或作璧),字徵明。四十二岁起,以字行,更字徵仲。因先世衡山人,故号“衡山居士”,世称“文衡山”,汉族,长州(今江苏苏州)人。明代著名画家、书法家、文学家。文徵明的书画造诣极为全面,诗、文、书、画无一不精,人称是“四绝”的全才。与沈周共创“吴派”,与沈周、唐伯虎、仇英合称“明四家”(“吴门四家”)。诗宗白居易、苏轼,文受业于吴宽,学书于李应祯,学画于沈周。在诗文上,与祝允明、唐寅、徐祯卿 并称“吴中四才子”。在画史上与沈周、唐寅、仇英合称“吴门四家”。

黄公度

黄公度

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