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端

刘端

刘端(前165年—前107年),汉景帝刘启之子,周亚夫平定七国之乱后,封胶西王。史载刘端“为人贼戾,又阳痿,一近妇人,病数月,有所爱幸少年,以为郎。郎与后宫乱,端禽灭之,及杀其子女”。刘端在位四十七年去世,终于因没有儿子继承王位,封国废除,封地并入朝廷,成为胶西郡。

徐淑

徐淑

徐淑,东汉女诗人(约公元一四七年前后在世),陇西(今甘肃通渭)人。秦嘉,生卒年不详。字士会。陇西(今属甘肃)人,徐淑丈夫。桓帝时,为郡吏,岁终为郡上计簿使赴洛阳,被任为黄门郎。后病死于津乡亭。徐淑有诗集传世。(《补续汉书艺文志》)所作今存《答秦嘉诗》一首及答书二篇。

祢衡

祢衡

祢衡(173-198年),字正平,平原郡(今山东临邑)人(《山东通志》载祢衡为今乐陵人)。东汉末年名士,文学家。与孔融等人亲善。后因出言不逊触怒曹操,被遣送至荆州刘表处,后又因出言不逊,被送至江夏太守黄祖处,终为黄祖所杀,终年26岁(《三国演义》中为24岁)。

宋子侯

宋子侯

宋子侯,东汉人,生平事迹不详。

路温舒

路温舒
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
李固

李固

李固(94年-147年),字子坚。汉中郡城固县(今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) 人。东汉中期名臣,司徒李郃之子。年轻时便博览古今、学识渊博,屡次不受辟命。后被大将军梁商任命为从事中郎,后任荆州刺史、太山太守,成功平息两地的叛乱,之后对朝廷屡有谏言,颇有裨益。历任将作大匠、大司农、太尉,汉顺帝驾崩后为梁皇后所倚重,但受到梁冀的忌恨。质帝驾崩后,与梁冀争辩,不肯立刘志(即汉桓帝)为帝,最后遭梁冀诬告杀害。

甄宓

甄宓

文昭甄皇后(183年1月26日-221年8月4日),名不明,又称甄夫人。中山无极(今河北省无极县)人,上蔡令甄逸之女。魏文帝曹丕的正室,魏明帝曹叡之生母。曹叡即位后追尊甄氏为文昭皇后。

邹阳

邹阳

邹阳,散文家,齐人,是西汉时期很有名望的文学家。文帝时,为吴王刘濞门客,以文辩著名于世。吴王阴谋叛乱,邹阳上书谏止,吴王不听,因此与枚乘、严忌等离吴去梁,为景帝少弟梁孝王门客。邹阳“为人有智略,慷慨不苟合”,后被人诬陷入狱,险被处死。他在狱中上书梁孝王,表白自己的心迹。梁孝王见书大悦,立命释放,并尊为上客。邹阳有文七篇,现存两篇,即《上书吴王》、《于狱中上书自明》。

刘恒

刘恒

汉文帝刘恒(前202年—前157年),汉高祖第四子,母薄姬,汉惠帝之庶弟。前196年刘邦镇压陈豨叛乱后,封刘恒为代王,其为人宽容平和,在政治上保持低调。高祖死后,吕后专权,诸吕掌握了朝廷军政大权。前180年,吕后一死,太尉周勃、丞相陈平等大臣把诸吕一网打尽,迎立代王刘恒入京为帝,是为汉文帝。